依行政院訂頒「宿舍管理手冊」及「本校教職員工宿舍調配暨管理要點」規定,借用宿舍依規定每月繳納以下費用:
1.宿舍契約公證費用($1,500元/次)
2.宿舍管理費(依各棟價格不同)
3.水、電、瓦斯。
4.大樓管理費(校外宿舍)。
5.房租津貼扣繳金額如下(依據行政院規定):
講師、助理教授、副教授、教授……700元
薦任8職等至簡任……………………700元
助教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600元
委任4至7職等、隊員………………600元
委任1至3職等、雇員………………500元
技工、工友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400元
約用人員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700元(比照教職員數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