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如確因工作與事實之需要,經簽請審查核可,得於聘期內申請借用本校「短期宿舍」。
(二)申請單位簽請借用本校「短期宿舍」請檢附聘函影本、個人相關資料等,並請加會資產經營管理組。
(三)借用人每月須繳交宿舍管理費、水電等相關費用,校外宿舍須另外繳交該大樓管理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