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108年財產盤點作業時程
一、依據行政院「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」、「物品管理手冊」及本校財物管理要點辦理。
二、本(108)年度國有公用財物盤點作業計畫已簽奉校長核准實施,本次財物盤點流程依對象分為二階段:
(一)全校各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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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單位財產保管人於108年9月20日前先進行全面盤點財產及非消耗品,並填造「財物保管人初盤紀錄表」(如附件2),簽章後送該單位財產管理人彙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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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單位財產管理人彙整初盤紀錄表後,統計並填造「單位財物盤點結果紀錄表」(如附件3),於108年9月30日前送資產經營管理組存查。
(二)複盤單位(計64個單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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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(108)年度複盤對象以行政單位及學術單位為主,「財物盤點期程表」(如附件4),每單位預定盤點財產及非消耗品數量各10項,各單位如未能於排定日期配合盤點,請於3日前以電話通知總務處資產經營管理組以擇期盤點。
三、本校年度盤點相關附件如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