採購碳粉、墨水匣等高單價電腦耗材遵循原則
國立中山大學 研究發展處 書函
公文電子郵件遞送日期:2010-08-25
機關地址: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七十號
傳真號碼:(07)5252639
聯絡電話:(0七)五二五二000轉二六一四
聯 絡 人:田翊伶
電子郵件:milkt@staff.nsysu.edu.tw
受文者:如正副本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99年8月25日
發文字號:中099術字第316號
速別:最速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:
附件:
主旨:為符合主管機關要求,請各單位以「邁向頂尖大學計畫」經費購置碳粉匣、墨水匣、光鼓等電腦耗材高單價物品時,遵循相關規定及採購程序,詳如說明,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工作圈會議決議及相關法規之規定,本校訂定本計畫「採購碳粉、墨水匣等高單價電腦耗材遵循原則」(如附件一)。
二、自即日起,各單位若需採購碳粉、墨水匣等物品,需依該遵循原則第三點略以,「...,不論金額多寡皆需申請動支(程序需經本計畫各執行小組初步審查後,統一送本計畫辦公室再次審核,最後經決行主管核可,方得購買),應以使用完畢隨即購入或更換為原則,至多保留一至二個庫存備用,並由各單位確實填列「消耗用品統計列表」(詳附件二),以達有效之內控管理。」辦理,以符程序,採購流程圖如附件三。
三、另各單位購置碳粉、墨水匣時,若與其他項目合併辦理或使用同一張發票時,請於會計系統登錄摘要時,分別標示該兩項金額,俾利會計單位後續作業。
四、請各執行小組將負責窗口之姓名、聯絡分機及電子郵件回覆至milkt@staff.nsysu.edu.tw。
正本:本計畫各執行小組(卓越研究含各研究中心、卓越教學、人才培育、基礎建設)
副本:會計室、總務處、事務組、保管組、本計畫管控小組、學術副校長室
國立中山大學研究發展處
公文電子郵件遞送日期:2010-08-25
機關地址: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七十號
傳真號碼:(07)5252639
聯絡電話:(0七)五二五二000轉二六一四
聯 絡 人:田翊伶
電子郵件:milkt@staff.nsysu.edu.tw
受文者:如正副本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99年8月25日
發文字號:中099術字第316號
速別:最速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:
附件:
主旨:為符合主管機關要求,請各單位以「邁向頂尖大學計畫」經費購置碳粉匣、墨水匣、光鼓等電腦耗材高單價物品時,遵循相關規定及採購程序,詳如說明,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工作圈會議決議及相關法規之規定,本校訂定本計畫「採購碳粉、墨水匣等高單價電腦耗材遵循原則」(如附件一)。
二、自即日起,各單位若需採購碳粉、墨水匣等物品,需依該遵循原則第三點略以,「...,不論金額多寡皆需申請動支(程序需經本計畫各執行小組初步審查後,統一送本計畫辦公室再次審核,最後經決行主管核可,方得購買),應以使用完畢隨即購入或更換為原則,至多保留一至二個庫存備用,並由各單位確實填列「消耗用品統計列表」(詳附件二),以達有效之內控管理。」辦理,以符程序,採購流程圖如附件三。
三、另各單位購置碳粉、墨水匣時,若與其他項目合併辦理或使用同一張發票時,請於會計系統登錄摘要時,分別標示該兩項金額,俾利會計單位後續作業。
四、請各執行小組將負責窗口之姓名、聯絡分機及電子郵件回覆至milkt@staff.nsysu.edu.tw。
正本:本計畫各執行小組(卓越研究含各研究中心、卓越教學、人才培育、基礎建設)
副本:會計室、總務處、事務組、保管組、本計畫管控小組、學術副校長室
國立中山大學研究發展處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