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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服借用注意事項

國立中山大學 總務處  書函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文電子郵件遞送日期:2014/5/7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機關地址: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七十號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傳真號碼:(07)5250491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聯絡電話:(07)5252000 轉 2371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聯 絡 人:董芬妙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電子郵件:tfm@mail.nsysu.edu.tw

受文者:如正副本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3年5月7日

發文字號:中103總保字第073號

速別:

密等及解密條件:

附件:隨文﹝副本不含附件﹞

主旨:有關102學年度畢業典禮畢業生博士服借用注意事項,詳如說明,請惠予轉知畢業生週知。

說明:

一、借用期間:自103年5月26日至103年6月6日止。

二、借用方式:畢業生或教師請至本處保管組網頁-申請表單-下載,經系所主管簽章後,至保管組繳交申請表及收款單位蓋章之付款通知單或ATM交易明細表後領取博士服,借用期間應妥善保管。

三、歸還期間:103年6月7日起至103年6月13日上班時間,持博士服至保管組辦理歸還手續並取回申請表。

四、注意事項:

(一)為解決學位服回收之困難,參照各大學作法,採取罰款規定,逾期歸還者,收取滯納金,每套每逾1日罰滯納金50元。

(二)學位服借用期間應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、損壞,應依樣式製作乙套賠償。洽辦電話本校分機:2371董小姐。

正本:文學院、中文系、外文系、工學院、音樂系、藝管所、劇場藝術學系、哲學研究所、通識教育中心、生科系、物理系、化學系、應數系、生醫所、電機系、機電系、資工系、環境工程研究所、光電所、材料所、通訊所、材料與光電工程學系、企管系、財管系、資管系、人管所、公事所、醫務管理研究所、傳管所、海資系、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、海生所、海地化所、海下所、海物所、中山所、政治所、經濟所、教育所、政經系、師資培育中心、大陸所、通識中心人文社會組、通識中心自然應用組、通識中心軍事服務組、通識中心體育健教組、海洋事務研究所院、理學院、管理學院、海洋科學學院、社會科學院

副本:教務處、學務處、畢輔組、畢聯會、總務處保管組

 

國立中山大學總務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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