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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2-3如何申請借用學校宿舍? 何時開放申請?

 

(一)本校新進或現任教職員警工日後如需借用宿舍時,應先填妥「教職員工宿舍借用申請書」,總務處資產組將登錄列入積點排序,完成申請手續者可至資產組網頁點選「宿舍候配查詢」系統查詢。列此宿舍候配系統之名單方可參加每次空戶借用申請。

(二)資產組每2個月進行宿舍空戶公告,有意願進住者至資產組洽借鑰匙,自行前往勘查宿舍後,並於期限內填寫「教職員工宿舍空戶申請進住登記表」,資產組統一辦理排序作業(約一週),經接獲宿舍受配通知後一個月內完成進住及繳交相關費用。

(三)請參考「教職員工宿舍申請進住作業流程圖」及「教職員工宿舍申請維修作業流程圖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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