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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112學年度畢業生借用學位服事宜,相關訊息將同時公布於總務處資產經營管理組網頁,請惠予轉知畢業生週知。

有關112學年度畢業生借用學位服事宜說明如下:
一、借用期間:
(一)學(碩)士服自112年11月1日起至113年5月24日止。上午9時~12時,下午14時~16時
(二)博士服自113年5月13日起至113年5月24日止。上午9時~12時,下午14時~16時

二、借用方式:
(一)請至總務處資產經營管理組網頁學位服借用登記進行預約,並填寫如下說明之「申請表」。
(二)學(碩)士服以系、所為單位(採團體借用領取及歸還),至總務處資產經營管理組網頁/表單下載/學位服下載「申請表(.ods檔或.xlsx檔),請依學號序團體造冊,填妥後至上傳至「學位服借用登記系統
(三)博士服以博士生或教師個人為單位,至總務處資產經營管理組網頁/表單下載/學位服下載「申請表」填寫並經系(所)主管簽章。教師借用以參加畢業典禮之院、系主管、應屆畢業班導師為原則。

三、繳費方式:學士服每套200元、碩士服每套250元、博士服每套400元,請至總務處出納組網頁線上收款系統列印繳費單。如係教師借用,請於繳款系統繳款人欄位註明:國立中山大學(系所),以利系所辦理結報手續。

四、領取方式:繳費後請持「申請表」(博士服請加蓋系所章戳)、收款單位蓋章之付款通知單或ATM交易明細表至資產經營管理組領取畢業服裝(需自備紙箱或大袋子)。

五、歸還期間:
(一)113年6月15日起至同年6月21日上班時間, 由借用代表(班代或推舉代表人)收齊統一歸還
(二)畢業生借用學位服後若需提前離校者,請攜回全套學位服,方可辦理離校程序。

六、注意事項:
(一)參照各大學作法,逾期歸還者,收取滯納金,每套每逾1日罰滯納金50元。
(二)借用期間應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損壞,應負賠償責任,賠償金額依原購入之價格賠償。
(三)其他請詳「國立中山大學學位服借用管理要點」、「學碩士服借還作業流程」及「博士服借還作業流程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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