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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學年度畢業生借用學位服事宜

114學年度畢業生借用學位服注意事項說明如下,請惠予轉知畢業生周知。

一、借用期間:

 (一)學(碩)士服:自114年11月03日至115年05月08日止,上午9時~12時,下午14時~16時30分。

 (二)博士服:自115年05月11日至115年05月22日止,上午9時~12時,下午14時~16時30分。

二、借用方式:

 (一)學(碩)士服:以系(所)為單位(採團體借用領取及歸還)至總務處資產經營管理組網頁/表單下載「申請表」填寫,請依學號團體造冊,填妥後上傳至「學位服借用登記系統」。

 (二)博士服:以博士生或教師個人為單位,至總務處資產經營管理組網頁/表單下載「申請表」填寫,該申請表應經系(所)主管簽章。教師借用以參加畢業典禮之院、系主管、應屆畢業班導師為原則。

三、繳費方式:學士服每套250元、碩士服每套300元、博士服每套450元,請至總務處出納組網頁線上收款系統列印繳費單。如係教師借用,請於繳款系統繳款人欄位註明:國立中山大學(系、所),以利系(所)辦理結報手續。

四、領取方式:繳費後請持「申請表」(博士服請加蓋系所章戳)、收款單位蓋章之付款通知單或ATM交易明細表至資產經營管理組(行政大樓4007室)領取畢業服(需自備紙箱或大袋子)。

五、歸還期間:

 (一)115年05月25日起至115年05月29日,上午9時~12時,下午14時~16時30分,由借用代表(班代或推舉代表人)收齊統一歸還。

 (二)畢業生借用學位服後若需提前離校者,請攜回全套學位服,方可辦理離校程序。

六、注意事項:

 (一)逾期歸還者,將收取滯納金,每套每逾1日罰滯納金新台幣50元(未滿1日以1日計算,不含例假日),並以學位服賠償金額為上限。

 (二)借用人應負善良管理人之責任,若有遺失、毀損,應負賠償責任,賠償金額依原購入價格賠償。

七、相關附件

 (一)國立中山大學學位服借用管理要點

 (二)學碩士服借還作業流程

 (三)博士服借還作業流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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